与以前提供虚假姓名不同的是,“黑客”租车者则提供“真名真姓真地址”,甚至连家住哪里都能够找到。用这种方式租车,汽车租赁公司能不租给他吗?车子到手后,以欠债为由,将汽车给人做抵押了,作为租赁公司有什么办法呢?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?众多汽车租赁公司面对租赁“黑客”欲哭无泪……新车被租去做了“抵押”租车服务成高风险行业。
郑州市永安汽车租赁公司去年大半年时间,公司6辆新车被人租出去做了“抵押”,现在经过几个月的折腾,才要回来一辆车,其余5辆依旧被人“抵押”在焦作一带。
租车人原某是焦作某行政单位的正式职工,租车时煞有介事地还让永安公司到家里考察“家访”,有房子、有地皮还有国家公务员的金字招牌,永安公司的业务人员认为这是“十分安全”了,回到郑州就把一辆崭新的瑞风商务车租赁给了原某。
前几个月原某十分守信用,到月头就支付租金。没有多久,通过原某的介绍,永安公司又来了几个“行政单位”的工作人员,考虑到原某十分“讲信用”,永安公司又把一辆新的红旗和一辆捷达租赁出去。
到第四个月,意外发生了,租赁公司突然联系不到原某。好不容易找到租车人原某,没有想到他不紧不慢地告知:“欠人家的钱,人家把车弄走了,我也没有办法呀!”可等找到公司的车子,人家死活不肯给,理由是“某某欠钱,我们好不容易把他开的车子抵走了,凭什么还你”。
几乎是同一种方式,永安公司陷入了一场貌似“经济纠纷”的漩涡。一辆几十万元的新车在没有收回成本的困境下,成了抵押的工具。可怕的是,永安公司遭遇的困境在郑州市一些汽车租赁公司成了一种普遍现象。郑州市元通汽车租赁公司的经理朱春生说,郑州市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一家不遇到这种情况的,个别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担心名声不好,“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”也不吱声。
永安公司的徐先生说,经调查,租车人原某在行政单位正式工作,但他好赌成性,欠下了大笔债务。在急需用钱的巨大压力下,想到了租车骗车。
“骗术”其实很简单:原某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行政单位的证明,甚至还邀请租赁公司做家访,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,到租赁公司轻松可租一部轿车。前几个月非常守信用,到月头就主动交租赁费,过几个月就失去联系,等到找到他时,就被无奈地告知“欠人家钱,车子被人抵押了”。
据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服务业科石顺旺科长介绍,郑州汽车租赁业已注册成立了96家汽车租赁公司,其中轿车出租公司近80家,可供租用的轿车2000多台。目前,他们了解到的已有100辆出租车以这样的方式被租赁出去抵押,被视为朝阳产业的租车服务业竟然成了高风险的特殊行业。
抵押目的难判定公安机关难立案
意外的事情发生后,永安租赁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整天奔波于郑州与焦作之间,找律师咨询、到公安部门报案,5辆车仅仅立案了一辆,在立案的一辆车的档案中,租赁公司提供了详细的材料,包括车辆抵押的下家、证言证词等,而其他几辆车因证据不足至今没有被公安部门立案。
金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办案民警说,按照新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,要构成合同诈骗罪,犯罪主体就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而在汽车租赁中,租车合同到期后,行为人未能按时还车,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或是其他客观原因,很难判断和认定。只有在办理具体案件中,汽车的物权被行为人非法处分,才能证明其非法占有的目的。
元通汽租的朱经理说,碰到这种情况,对方使用的若是假身份证,可以当场报警;但像原某用的是真身份证,就要先查实他将汽车停在哪里了,是否将汽车典当、抵押了,只有掌握这些证据后,报警才会得到受理。不然即使报了案,如果不能证明汽车被非法处分,警方也不受理。
永安公司的徐先生说,尽管他天天拿着一张焦作警方的“立案受理单”,但还是“白纸一到现在没有任何结果。
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监管部门无法可依为了安全起见,一些公司不得不启用“家访制”,这样的困惑缘于相关法规的缺失。然而对于监管缺乏的问题,交通部门也有自己的苦衷。郑州的汽车租赁业没有一个相关的地方法规,这使得有关部门碰到“无法可依”的尴尬问题,也使得汽车租赁企业正常经营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。
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服务业科科长石顺旺说,郑州市由于至今没有一部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法规,主管部门执行起来只有依照1997年交通部颁布的《汽车租赁业暂行规定》,可是这个法规与本地情况相去甚远,甚至有一些法律空白点。
三个对策
成立汽车租赁业协会
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,面对郑州市汽租业遇到的这种“骗租”,成立协会是汽车租赁行业维权的最佳选择。如果成立了协会,就有个交流的平台,各家租赁公司之间能经常碰头,交流一下市内个人租车信用的“黑名单”,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少“骗租”这种事情。另外,平时遇到维权难题,协会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比单个公司协调力量大。
警方也希望租赁行业成立协会,定期召开交流会,对各时期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、特点、规律进行汇总分析,对发现有作案嫌疑的,及时通报,互通信息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,并和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,就不会发生多家租赁公司被骗租的事件。但遗憾的是,截至目前,郑州市汽租行业仍处于一种各自为战的状况,苦苦挣扎。
共享”黑名单”
记者采访永安租赁公司时,工作人员神秘地从抽屉里掏出一张白纸,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几十个人的名字,说这就是“黑名单”。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郑州市已经有多家租赁公司有了自己的“黑名单”,尽管彼此心照不宣,但都不想将“黑名单”通报给有来往的同行,争相把“祸水”引向竞争对手。
有人建议设置一种电脑软件管理系统,可以将“问题客户”列入黑名单,就像公安网一样,所有的租赁公司打开网页,立马可以发现客户因信用问题被记录在案。
记者了解到,为了预防风险,各车行或多或少都掌握有“黑名单”,由于行业内部纷争,这些“黑名单”不能共享,成为令各车行恐怖的“定时炸弹”。正因为如此,骗租永安公司的原某也在郑州市其他公司租赁过车辆,也用相同的方式“骗租”成功。
成立内部”侦探组”
郑州市的汽车租赁业对客户缺乏有效的调查手段,把车钥匙交出去时就像在“撞大运”,谁也无法保证租出的车辆能安全回来。就租赁审核机制来说,租车程序极为简便,只凭身份证和驾驶证,与汽车租赁公司签好“租车合同”,交上几千元押金,就能把价值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轿车开走。
被骗怕了的郑州市各个租赁公司大都如履薄冰,他们或多或少都成立了名目不同的“侦探组”。“侦探组”由几个人组成,经常打探消息,预防因法律真空而给自己带来的维权难题,平时掌握、监控客户动向,遇到可疑现象时则可以担当起查明汽车去向、向警方报案的任务。
“侦探组”目前已经成为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的必备科室,但这毕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。腾达汽车租赁公司的经理说,本来公司要将发展客户、提高服务水平当作要务来做,现在反而将大部分时间花在防“骗租”上了。